1、第三方移动支付服务平台的产生,POS机办理需要提交申请和审核等,
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一个服务平台,为网上交易的银行支付及结算系统提供接口,POS机客服是指这个客服团队中负责第一线应对用户问题的客服代表,我国第一家支付企业成立于1999年。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,支付宝于2004年成立。随后,第三方支付平台进入公众生活。第三方支付在中国已经发展了十多年,在学术界还是一个新生事物。在2010年之前,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定义在学术界仍然存在争议,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自己定义为中介机构,但它们除了提供支付技术外,还扮演着结算角色。陈益云(2007)认为,第三方支付可以在交易过程中约束双方提供更多的信任,确保资金和物流的正常流动,但由于政策的滞后和社会信用调查的空白,第三方支付处于网络运营和金融服务的交叉位置。宋仁杰和袁海伟(2008)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临时支付的性质上,梳理了第三方支付业务,他们认为按照商业银行的规定,临时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应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。由于部分第三方支付业务与银行业务重叠,更多学者认为第三方支付应界定为从事货币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。
2010年,中国人民银行将第三支付平台定义为非金融支付机构,并对其业务做出相关限制和要求。
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分类。
从独立性的角度,朱丽娜(2010)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为独立平台和依赖平台。独立平台不依附于任何电商平台,专门从事支付业务,非独立平台依附于电商平台,专门提供支付服务。孟京京(2013)从D人的账户属性出发,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为渠道型和账户型。通道类企业,如银联支付,可以为用户提供直接的网银接口完成支付,而账户类企业,如支付宝、财付通,则需要用户注册账户,绑定银行卡进行支付,相关服务将围绕账户展开。目前看来,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开始转型升级,之前的分类依据需要根据新的行业地位进行调整。任书明(2016)等人从业务发展方向出发,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为两类。第一类是垂直开发平台,主要指支付宝、财付通等行业龙头企业,有客户基础,可以利用现有优势开发增值服务;第二类是横向开发平台,首页指依托细分市场深化应用的中小支付企业,如快钱、汇付天下等。
3、第三方移动支付服务平台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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